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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委员年度履职考评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0-06-16来源:分享:

202064日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好地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制定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评细则。
    一、考评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简便易行、激励先进的原则,坚持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
二、考评范围 
区政协全体委员。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评实行百分制。既考评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提交提案、学习培训、委员进社区、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及其他履职活动情况,也关注委员履职成效。设基础项目,分值80分,主要评价委员基本履职情况;设加分项目,分值20分,主要反映委员的履职成效。
评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项目(80分)
1.参加学习培训情况(15分)
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委员报告厅、读书班1次计5分,2次计10分,3次以上计15分。
2.提交提案情况(15分)
个人提交1件并被立案的计15分。
联名提交1件提案并被立案的,第一提案人计15分;其他人计10分。
提交1件集体提案并被立案的,主要参与人计15分。
此项累计不超过15分。
3.参加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情况(30分)
全程参加政协全会计10分。每请假半天扣1分。
全年参加区政协及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常委会议、议政会、调研、视察考察、专题协商、民主评议、座谈会等会议和活动5次以上计20分。不足5次的,每参加 1次计4分。
 4.报送社情民意信息情况(10分)
社情民意信息被采用1条计10分。
5.参与委员进社区活动情况(10分)
参加委员进社区活动1次计10分。
(二)加分项目(20分)
1.提案方面(10分)
提案(包括作为第一提案人的联名提案、主要参与人的集体提案)并被立案的,从第2件起,每增加1件加5分;
提案(包括作为第一提案人的联名提案、主要参与人的集体提案)被评选为年度优秀提案的,加10分。
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社情民意信息方面(10分)
社情民意信息被采用1条以上的,每增加1条加5分。
社情民意信息上级有关部门采用的加10分。
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调研报告、提交理论文章方面(15分)
撰写调研报告、提交建言资政理论文章并被有关单位采用的,主要执笔人加10分,参与撰写人加5分。调研报告形成常委会建议案的,执笔人加15分。在议政性常委会、议政性主席会及政协全会发言的,每次加5分。
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4.其他情况(20分)
以委员身份参加地区社会公益活动的,视情况加1-10分;
以委员身份参加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活动、公益活动的,视情况加10-20分。
委员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0分。
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以上四项加分项目合计得分低于20分的,按实际分值计算,高于20分的按20分计算。
四、考评办法
区政协成立委员年度履职考评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统筹此项工作。组长由区政协主管此项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协专委会工作五室主任担任,区政协各委室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专委会工作五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一)日常考评工作
政协各委室根据职责分工,依托《朝阳区政协网站办公平台》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将每位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情况随时载入其中。
(二)年终考评工作
在工作小组领导下,由专委会工作五室牵头,各委室协同配合,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年度考评工作。具体分工是:
1.10月底前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本专委会委员提交年度履职统计表(见附件1)。
2.委员利用提案履职情况,由提案委员会记录并进行考评,每年12月5日前将考评结果反馈各专门委员会。
3.委员反映社情民意情况,由办公室记录并进行考评,每年12月5日前将考评结果反馈各专门委员会。
4.委员撰写调研报告、提交理论文章情况,由研究室记录并进行考评,每年12月5日前将考评结果反馈各专门委员会。
5.委员进社区情况,由专委会工作五室记录并进行考评,每年12月5日前将考评结果反馈各专门委员会。
6.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委员自评情况,对照考评内容和委员平时履职档案记载,对每位委员进行综合考评,形成委员年度考评结果(见附件2),送交专委会工作五室汇总。专委会工作五室分析汇总,结果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向主席会议报告。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在每年的区政协全体会议上书面反馈委员本人。
(二)年度考评结果存入委员履职档案,同时向委员单位和推荐单位进行反馈,并作为当年和届终评定委员履职情况及下届拟继续提名的政协委员人选的重要依据。
 
附件:1.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年度委员履职统计表
2.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年度委员履职考评评分表